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枕頭里藏著一只拇指羊 | |||||
作者:佚名 睡前故事來源:本站原創 點擊數: 更新時間:2024/11/28 | |||||
枕頭里藏著一只拇指羊藍爺爺買了一個新枕頭。 咩咩,咩咩。晚上,藍爺爺的腦袋剛一挨著枕頭,就聽到一陣小羊的叫聲。 藍爺爺披上衣服,提著馬燈,來到羊圈。 呼呼呼……羊兒們都睡得很歡呢。 咩咩、咩咩、咩咩。這次,藍爺爺的腦袋還沒挨著枕頭,又聽到一陣細細的、柔柔的叫聲。 他認真地、仔細地聽,還拉著藍奶奶一起聽。 羊的叫聲是從枕頭里傳出來的呢,好奇怪哦。 藍爺爺將枕頭小心翼翼地打開,扒拉出做枕芯的苜蓿草,再扒啊扒——呀,里面居然藏著一只小羊!一只很小很小的小羊,就像嬰兒的拇指那樣大小。 “我養了那么多的羊,還從來沒見過這么小的羊呢。”藍爺爺將小羊放在自己的掌心里,高興地說道。 “我喂了那么多年的羊,也沒見過這么小的羊呢。”藍奶奶也激動地嚷道。 他們為小羊端來牛奶。小羊不吃。 他們為小羊拔來嫩草。小羊不吃。 小羊低下頭,吃起那些苜蓿。它吃一口,就長高一點。再吃一口,又長高一點。 “真希望小羊不要再吃那些苜蓿了。”早上的時候,藍奶奶對藍爺爺說。 是啊,有一只能放在掌心的羊是一件多么奇妙的事。即使不能,能擁有一只放在桌上的小羊也很不錯啊。藍爺爺咂巴著煙斗,默默地想著。 也許是小羊懂了藍爺爺的心思,也許是別的什么原因,它由每天吃兩口苜蓿變成了每天只吃一口。也就是說,它每天就只長高那么一點點啦。 有一天,藍爺爺看著籃子里的小羊,突然說:“咦,它好像是很久很久以前我們在暴風雨中走失的那只小羊呢。” 藍爺爺指著小羊耳朵后一個很小很小的斑點,說:“你瞧瞧這里。” 但是,藍奶奶還是不信,耳朵后有斑點的羊可多了。 “但每一個都不一樣啊,那只羊正巧在這個位置,絲毫不差呢。”藍爺爺說得很肯定。 “一定是我們的那只小羊回來了。”藍爺爺又說。 小羊還是一天一口苜蓿,小小的一口。吃啊吃啊,長啊長啊,過了整整330天。苜蓿吃完了,小羊也變大了,變得和過去藍爺爺丟失的那只小羊一樣大了。 “呀,它果真就是我們走失的那只羊呢。”藍奶奶高興地抱起小羊,大聲地嚷道。藍爺爺不說話,只是微微笑著。那一刻,他覺得,世界上沒有比走失的小羊又回到自己身邊更幸福的事了。 藍爺爺的鄰居們聽說了枕頭里藏有小羊的事,都跑去鎮上買苜蓿枕頭。不過,他們的運氣不夠好,枕頭里始終沒有傳出好聽的咩咩聲。 少年在我家棉田的邊緣放牧。他的羊,白而肥,像一朵朵移動的白色云朵。他笑起來的樣子,像田地里綻開的棉花,豐滿而溫暖。 他在秋天的黃昏,打著呼哨從我的身邊經過,他說,嗨,明天你還在嗎?我說,不,就跑走了。后來我想我當時的樣子一定像一只蠢笨的企鵝,他一定不會知道,我跑開的原因,是因為我覺得自己難看,裝棉花的布兜那么大,像一個巨大而臃腫的肚子,難看死了。 那個陽光少年是高年級的同學,在我家向東半公里,涉過一條小河就是他居住的村子。他每天放學后都會去牧羊,如同我每天放學后去幫母親摘棉花。 自那以后,我再也沒去摘棉花,后來,母親告訴我,有個孩子真奇怪,我們家棉田附近明明沒有草可以給羊吃了,可他還是天天去牧羊。 第二天放學后,鄰居捎口信說,母親摘的棉花太多了,讓我去幫忙。我騎著單車奔向棉田,等我到達時,母親還剩下半壟就摘完了。我躺在軟綿綿的棉花堆上等母親,看白云輕輕從眼前飄過。 他打著呼哨由遠及近,我坐起來,對他說,嗨……他遠遠地看著我笑。 我問他:這里已經沒草給羊吃了,你為什么不換個地方放羊? 他微微張了張嘴,又合上了,跑過來小聲說,因為我心里也有只羊啊,只有在這兒,我心里的那只羊才能找到他要吃的草。 我發瘋一樣地笑了,大聲跟母親說:娘,他說他心里有只羊! 他的臉突然紅了,逃也似的跑掉了。他的羊,散落在秋天金黃色的原野上,像零星的白雪灑在黃澄澄的金箔上。 那一年,我13歲,他15歲。隨著我們各自讀了不同的高中,連名字都不曾相互知曉的我們,離散在茫茫人海。 大二時,我收到一封來自陌生人的E-mail。他說,嗨,你好,我是那個心里有只羊的男生,你還記得嗎? 往昔的歲月,如徐徐向兩邊開啟的大幕,緩緩地露出了散發著芬芳香甜氣味的棉花,還有那個趕著羊群打著呼哨的少年…… 那年情人節的清晨,我收到了一張樸素而祥和的電子賀卡,他說,能允許我在你的眼睛里放牧我的羊只嗎? 那是我聽到的最富有詩意的求愛語,他讓我的心,在春寒料峭的二月里,開滿了六月的花朵。 再后來,我問在另一座城市讀大學的他,是怎么知道我的名字的?又是怎么找到我的地址的?他說,只要心里有愛,一切就有可能。 只要心里有愛,無論風雨,每一個日子都可以是情人節。因為愛無所不能,他能讓平凡的生活變得閃亮,讓平凡的你我,變成彼此眼中溫暖的奇跡。 朋友相聚圍坐餐桌旁,常常會有人吃到一道菜,或是喝到一盅湯,然后就會意猶未盡地說起故鄉的味道。每當這時,我就很羨慕對方,一邊聽人家講,一邊心里暗想著,故鄉的味道究竟是什么?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故鄉,尤其是中國人,故鄉的概念更是強烈,無論是相隔多遠,或是離別多久,思鄉之情都是中國人永遠的情緒。 依賴土地生存的狀態在變遷中漸漸被改變,除去舊時戰亂的影響,經濟生活的巨變似乎作用更大,這幾十年就更為突顯。人們不斷向更為發達的地區遷移。打工、經商、求學、婚嫁,謀求轉變。在離開熟悉的家園時,人們都會或多或少帶些熟悉的東西遠行,自覺不自覺,幾張照片(現在更多是在手機相冊簿中),用慣的物件,改不徹底或徹底不改的鄉音,以前在動蕩中顛沛流離,還會有人帶上一捧泥土或是幾塊石子,這在許多詩與歌中不乏表現。他們帶上這些去往異鄉,求索、掙扎、奮斗,再混入無奈、隱忍、失落。如果最終都沒有選擇放棄,換來的會是什么?穩定地活著也許就已經足夠令人滿足。 在這樣不簡單的過程中,支撐著異鄉客的又是什么呢? 夢想,對未來有著美好期待的夢想,甚至只是夢。無論夢或夢想,都只能暫時充當一下撫慰劑,畢竟還是會有太多睜開眼醒過神來的現實圍繞在周圍,鄉音,遇到同鄉可以痛快一下,平時還要盡力掩藏起來。照片看久了更想家,裝在手機中不如裝在心里邊。至于泥土和小石子,還是留給詩人們吧。 味道,口中的味道,從小到大每天都會遇到的那種味道,不用思索出處與構成,更不用像某些“美食家們”東說西指故弄玄虛地搖頭抿嘴長吁短嘆。 只需要將熟悉的味道放入口中,說不清是哪種滋味,也不需要說清楚。這時故鄉就會出現在口中,浮現在心底。這時你的鄉思也好,鄉愁也罷,全都化成了你味蕾的記憶,這記憶中有美妙感,還有煙火氣。 或許吧,他們孤獨在外時的那一道家鄉菜,甚至連菜都不算,而只是一款調味品,一顆茶葉蛋,一包牛肉干,這一切都會是身處他鄉的人們最溫暖最貼心的撫慰。 所以,故鄉的味道是永遠帶在身上的,不用刻意而為,不用精心呵護,它就在那里,口中,記憶中。 我從來沒有過故鄉的味道這樣的感悟,有不少人會類似于我的情形,這和家庭的構成與成長的環境有關。 我祖籍在江蘇,生在江西,成長在北京,兒時又常常住到湖南的外公外婆家。父母都會做飯,但系統又不一樣,而我在每一處的生活又都不算長,北京算久,6歲便來了,可說實話,因為生活在大院,又在家吃飯,很少出門下館子,加上父親又不吃羊肉,所以北京涮羊肉和烤鴨都沒給我留下深刻的印象,更別說被北京人津津樂道的北京小吃了,父母極少讓我們嘗試,所以我們口中的味蕾并沒有產生對于某一種菜式的故鄉感的記憶。 一切對于我都可以算是新鮮,這新鮮是件好事,卻也讓我少了一份依托。看到四川朋友帶回的自制香腸臘肉,江浙朋友拿出的醉蟹蝦黃泥螺,東北朋友炫耀的紅腸干腸秋林里道斯,廣州朋友離不開的湯料點心叉燒包,我總會想,我的那一份特殊的味道在哪兒呢?似乎我是沒有的,因為我沒有真正意義的,生與長的那一片故土。 有幾次到國外旅行,倒是體會了這種感覺,吃了幾次面包夾牛肉餅后沖進一家帶洋味的中餐館,頓時有了一種溫暖和安全。吃完幾個朋友還會一起感嘆口味真是永遠改不掉哇,可這樣的體驗又有些少而且體驗的范圍也太寬泛且將就。其實還真是有些遺憾,在飯桌上少了談資,更在路途中缺了支點。 兒時吃肉的次數還可以,但扣肉這種整塊五花肉的消費還是有一定難度的,每次父母提前預告說今晚有扣肉,我們就會很興奮。寫完作業就跑到院子里玩,爬樹上房惡作劇是我的強項,然后就聽見媽媽在門口喊吃飯啦,平日三次五次都不應,有扣肉的日子喊一聲便下樹往家跑。 也許吧,我沒有故鄉的味道,可沖進小小的家,聞到肉香、米香、煤火味、兩樣青菜爆出的菜油味,以及父母年輕的身影,這一切就是我的故鄉的味道。 至清在陽臺上種了一盆瓜。一個春天過去了,夏末,枝蔓已經攀爬了整個陽臺,并驕傲地向高處延伸。 一個早上,至清在陽臺上為瓜澆水,聽見樓上的年輕情侶說:“呀,我們今天可以熬南瓜粥了。” 至清笑,感覺滿足,瓜還很小,估計至少3個才能熬出南瓜味。 可是到了秋末,瓜蔓開始變得枯黃,脆弱,最后不堪碰觸,碎末“噗噗”地往下掉,落在樓下的陽臺上。至清不好意思,去樓下敲門,敲了許久也沒有人開。 樓下住著一位老太太,每天早上晨練,和一群老太太在小區的網球場跳舞。至清和凱文在一起時,晚上鬧騰,她跑上來幾次,苦口婆心讓他們躺在床上挺尸般地睡覺。至清覺得老太太有些孤僻,她從未見過有親人朋友去她家里做客。 這個時候正是老太太做飯的時候,以往,香味會沿著煙道爬到至清家的廚房,至清總是抽著鼻子咽口水。她不會出什么事了吧?這個想法一冒出來,至清就不淡定了。找了保安,撬了老太太的門——她已經去世了。 她躺在床上,恬靜的樣子像正沉迷于某個夢境。老人家里沒有裝電話,也沒有手機。至清翻箱倒柜地找到一本通訊錄,撥通了上面記錄的第一個號碼。 接電話的是一個老頭,姓張,他在第二天凌晨趕來。他頭發花白,雙手枯瘦,捧起老太太的臉的那一剎那,悲痛充滿了整個房間。 開完追悼會張老頭就走了,老太太的骨灰放在房子的壁柜里。走之前,他把鑰匙交給了至清:“你用吧,也可以出租,但是不能賣。”至清說:“那怎么好意思。”其實她是有些害怕。張老頭寬慰她:“房子要靠人養,你幫過她,她會高興你來住。她一直很孤單。” 張老頭走后,至清坐在房子里發呆,猜測著他們的故事。張老頭和老太太一定深深相愛過,可是他們為什么沒有在一起? 至清收拾老人的衣物,發現了一本陳舊的日記和一本相冊。老太太的字很娟秀,寫著一些瑣碎的往事和心情。至清看了一個下午,大致理清了她的故事。老太太一生未婚,一生都在等張老頭。在動亂年代,她是成分不好的資產階級小姐,父母雙雙自盡。她也沒有姊妹,親戚們早已和她劃清了界限。張老頭不顧一切地愛著她,要娶她,但她卻在最后關頭離開了,她不想因為自己給他和他的家庭帶來災難。 老太太孑然一身直至孤老,房子是拆遷所得。泛黃的舊相冊里,至清看到了她和張老頭的合影。他們站在麥田里,身后是一棵連理樹。他們沒有手拉手,只是肩并肩,但眼睛里寫滿了愛。 至清把房間打掃干凈,關好窗子,把照片和日記一起放在老太太的骨灰旁,她想讓這些瑰麗的回憶陪伴老太太。 分手后,凱文一直沒有打電話來,至清想,也許是自己太堅硬任性,所以連凱文這樣的老好人也無法忍受自己。 有人說,愛情只有3個月的激情,之后就是不斷的磨合直至習慣。至清很認同,因為她和凱文及凱文之前的男生大抵如此。戀愛的次數越多,越覺得無趣,既然和誰都要經歷這樣的磨合,不如忍一忍堅定身邊這一個。多么省心省力又省事。 但凱文的離開讓至清有些亂。她工作時總是出錯,稿子總有錯別字,現場采訪也會忽然結巴起來。至清在一家網站做新聞編輯,有時忙得連軸轉,有時卻很閑。沒事的時候,至清就會下樓去,掃灰、開窗、透氣。 冬天,至清搬到了樓下。住在曾經和凱文溫存過的房子里,她總覺得冷。克服了之前的恐懼,至清和老太太的骨灰住在了一起。她買了一些墻貼把墻壁打扮得生機盎然,又用噴漆把門全都噴成了藍色。弄完了又有些后悔,怕老太太會不喜歡。 每天,至清在老太太的廚房里做飯,忽然就領悟了做飯的樂趣,原來做飯很簡單。想想以前,她從不進廚房,坐在沙發上雙腿一盤,一邊玩游戲機一邊教訓凱文:“女人是用來疼的,油煙會把我的皮膚熏黃,洗潔劑會讓我的手變粗糙,親愛的,你忍心嗎?” 凱文總是吻她:“不忍心。”凱文做的飯很難吃,但至清總是鼓勵他,怕他喪失做飯的信心,再也不下廚。 想想從前,至清有些慚愧,那時自己可線 與凱文分手一年,至清沒有和其他男生約會過。在老太太的房子里度過冬天,又迎來春天,至清在陽臺上又種了一盆絲瓜。絲瓜可以炒雞蛋和肉片,汁還可以敷臉。 老太太的房子在2樓,1樓的人家養了一只調皮的貓,絲瓜抽藤沒多長,那貓就抱著瓜藤蕩了很多次秋千。至清心疼瓜藤,就罵貓:“壞貓,流氓貓。”罵完又覺得好笑,就把它抱著秋千的流氓樣子拍了下來,上傳網絡。至清總想,若生活沒有了網絡會怎樣。她會失去工作,失去很多樂趣,會更寂寞。可是,她安慰自己,怕什么呢,老人寂寞了60年呢。 市大劇院有一個小藝人來演出,晚上10點,給了至清10分鐘的采訪時間。 10分鐘剛過,助理就來轟人。至清走出化妝間時,聽到小藝人罵:“一個小破網站有什么曝光率?” 沒有采訪車,至清坐地鐵回家,本來特別郁悶,但郁悶很快消散。因為老板在電話里說同意把小藝人的丑樣子發上網站。至清笑著掛了電話,一抬頭就看見了凱文,高瘦的樣子,頭發又長又卷。 凱文回來了。當初離開這座城,他說永遠不會回來。他說這里是傷城,只要你吳至清一天在,我就一天恨這座城。 若開始時沒有愛的愉悅,分手時就不會有憂傷疼痛。反過來亦然。開始時愛得太用力,所以分開時才仇深似海。 凱文的頭發可以扎一個小馬尾在腦后,他更瘦了一點,側臉看起來棱角分明。嘴唇那里有些干裂的翹皮,很動人。 至清要凱文從旅店搬出來,住在他們曾經住過的房子里。 后來,至清搬回了自己的房子,把老太太的房子租給了凱文。 晚上,至清無法入眠,在房間里暴走,她心煩得毫無章法,只希望凱文在樓下被吵得睡不著,上來和她吵一架。 可是,他沒有。他一直很安靜。至清的耳朵貼在地板上,也聽不到任何動靜。 當年分手的理由是,她有父親給買的房子,他和她一起住在里面。每當他惹她不開心,她都會喊:“你從我的房子里滾出去!” 要有多愛她,才能忍受57次這樣的侮辱。第58次,至清話音剛落,凱文就開始收拾東西了。 雕著金花的穿衣鏡里,至清看到自己扭曲的臉,很丑,很臭,令人生厭。 采訪小藝人的視頻被頻繁轉載,她竟然莫名地小范圍紅了。她的助理打電話到網站說感謝。還約了至清,塞了一個不小的紅包。至清真是哭笑不得。 凱文在一家軟件公司跑銷售,很賣力,每天工作到很晚,業績月月第一。4個月后,升職當上了業務經理。 至清和他偶爾會在小區或者電梯里遇見。至清總會不好意思,不敢在電梯里仰頭看他,也不敢先說一聲“嗨”。其實她一直想說“對不起”,可是就是說不出口。兩人的關系竟然止步于點頭了嗎?這讓她每天都憋了一口氣,無法暢快呼吸。 那個下午,至清沒有工作,窩在陽臺上曬太陽,看見了凱文。他急匆匆地回來,拿了一個檔案袋又急匆匆地出門。至清看著他的背影,特別想哭,眼淚流了許久。 她拿著備用鑰匙,偷偷打開了2樓的房門,像入竊的賊那樣,小心地窺視著凱文的一切。他的臟T恤,他的牙刷,他抽過的煙頭,他洗干凈曬在陽臺的內褲,還有,放在床頭邊她的照片。 最后,至清打開壁柜,想問老太太,當她的靈魂從肉體上離開的那一瞬,對人世是否有遺憾?為什么要給愛上枷鎖,鑰匙丟向大海? 她打電話給張老頭,問他同樣的問題。張說:“我結婚生子,含飴弄孫。但我從來不怕死,死后我就能見到她了。” 至清捂住臉,泣不成聲。 陽臺上的絲瓜藤已經蔓延到3樓了,結得很喜人。晚上,至清用小絲瓜做了菜,要凱文上來吃。 愛情故事一張欠條里藏著的愛 女人一聲冷笑:“你還欠我7萬。你把這賬還了,咱們就離婚。” 男人頹喪地離開,沒說一句話。 本來什么都協議好了的,就差一本離婚證,沒想到女人事到臨頭變了卦。男人什么都不要,房子留給女人,凈身出戶,只要女人同意離婚就行。但最后關頭她還是反悔了,竟然要他還欠她的賬! 回到家,女人拿出紙和筆要他打一張欠條給她,男人沒有爭辯,憋著一肚子火打一張欠條扔給女人,咬著牙說:“我會還你的錢!” 女人不動聲色說:“我等著你,還了賬咱們就離婚。房子是你自愿不要的,我不管。你欠別人的錢我也不管,但你欠我的錢少還一分都不行。不過我告訴你,欠別人的錢不還,即便是死你也不能安心。” 男人羞憤難當,在心里罵了女人千百遍。天下最毒婦人心,真沒說錯啊! 男人本不是個庸常之輩,辭去一家大公司的工作,自己籌辦一個小五金廠。錢就是在那時候借的,不僅有自己女人的,更多是借親戚朋友的。他有頭腦能吃苦,小廠子起步快發展順利,很快就積累了兩百多萬元資產。但就在他準備逐一還清大家的欠賬時,一場意外事故讓他的廠子化為灰燼。收拾家底,除了當初妻子給的7萬,還欠下四十多萬元的賬。 再從零開始,他實在沒有勇氣,打不起精神了。何況還不是干干凈凈從零開始,還有一屁股的賬。于是他就決定逃避,決定一走了之,流浪天涯海角,此一去生死兩茫茫,他不想拖累妻子,所以才纏著她離婚。 男人性格要強,決定暫時不走了。欠債還錢,多虧這可惡的女人提醒,不能因此落下罵名。 這時一個朋友找到他,主動借給他10萬元錢。朋友說:“我再次借給你錢不是朋友情分,而是為了讓你翻本。你是個要臉面的人,別讓我失望。” 他用這10萬元在商場里租了個攤位,兢兢業業做起生意來,起早貪黑吃盡千般苦,錢很快就又在他的兜里聚集起來。這期間那位借給他錢的朋友,不定時過來看望和妻子分居獨處的他,帶些吃的用的給他,這讓他很感動。 兩年后,他不但擴大了生意,身上還有了余錢,于是決定一筆筆償還欠賬。這次他決定先不還自己女人的錢,等大家的錢都還完后,再還她的,然后離婚,以后清清靜靜做生意。 他先找那些欠額比較少的,三千五千地還。讓他沒想到的是,對方一臉驚訝說,不是還過了嗎,怎么又還第二遍?他問,誰還的?人家說,你老婆。 第二家第三家都這樣說,全部都這樣說。最后找到那位又借給他錢的朋友,朋友笑了,對他說:“那10萬元是你老婆給的,讓我轉一下手借給你。還有,那些吃的用的,也都是你老婆買了要我代送給你的。” 他驚詫不已,她從哪里弄來這幾十萬塊錢?他心里大為震動,沒想到他心里一直恨的這個女人,是在用這種辦法挽救他! 他恨不得一步跑回家,跪在她面前謝罪。及至真的和她對面坐了,他的第一句話卻是,你從哪里弄了這么多錢?女人說,把房子賣了。新房主好心,讓我繼續租用。他責備她,怎么能把房子賣了呢!她淡淡地說,房子賣了還可以買,人沒了就什么都沒了。 他沖動起來,把女人抱在懷里緊緊摟著。女人點著他的鼻子說,記得還欠我7萬元,欠條我還放著呢。然后才開始抹著眼淚數落他,不就幾十萬塊錢嗎,幾百萬又怎樣,你就值這么一點點?你,還是個男人嗎? 他羞愧萬分,把頭埋在她胸前,像個不懂事的孩子在聽大人訓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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